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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波炉、电饭锅

  • 产品描述
  • 出口要求

    微波炉和电饭锅是两种常见的家用电器,主要用于食品的加热和烹饪。以下是这两种产品的一般描述:
    微波炉
    产品类型:根据功能和设计,微波炉可以分为普通微波炉、烧烤微波炉、蒸汽微波炉等。
    产品功能:

    加热功能:通过微波辐射快速加热食物。

    解冻功能:快速解冻冷冻食品。
    烹饪功能:可以烹饪各种食物,如爆米花、蔬菜、肉类等。
    烧烤功能:部分微波炉配备烧烤功能,可以进行烤肉、烤鱼等。

    智能控制:现代微波炉支持智能温控和远程控制。

    产品规格:

    功率:通常在700-1200瓦之间。
    容量:根据型号不同,容量从20升到40升不等。

    适用场景:家庭厨房、办公室、小型餐厅等。



    电饭锅
    产品类型:根据功能和设计,电饭锅可以分为普通电饭锅、多功能电饭锅、电压力锅等。
    产品功能:

    煮饭功能:自动控制煮饭过程,确保米饭熟透。
    保温功能:煮饭后自动进入保温状态,保持食物温度。
    多功能烹饪:可以煮粥、蒸菜、炖肉等。

    智能控制:支持预约定时、智能温控等。


    产品规格:

    容量:根据型号不同,容量从1升到6升不等。

    功率:通常在300-1000瓦之间。


    适用场景:家庭厨房、小型餐厅、办公室等。



    微波

    安全标准

    我国的微波炉安全标准为GB 4706.21-2008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微波炉,包括组合型微波炉的特殊要求》,该标准等同采用IEC 60335-2-25:2006,与GB 4706.1-2005配合使用

    性能测试方法

    我国的微波炉性能测试方法标准为GB/T 18800-2017《家用微波炉性能试验方法》,该标准等同采用IEC 60705:2010+A1:2014

    目标市场的技术法规和标准

    欧盟:需要符合CE认证要求,证明产品符合欧盟技术法规和标准要求。办理CE认证需提交产品使用说明书、安全设计文件、产品技术条件、产品电原理图、产品线路图、关键元部件或原材料清单等资料
    北美美国的认证体系包括联邦认证和民间认证,微波炉需要取得相应的安全认证,如CSA认证
   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需要符合RCM(Regulatory Compliance Mark)标准,申请时需提交申请人签署的申请书、申请费、样品和实验报告
    日本需要通过DENTORL法规定的安全认证,分为T-MARK和S-MARK认证

    韩国需要取得EK安全标志认证,主要由韩国检测实验室(KTL)、韩国电气检测所(KETI)和电磁兼容性研究所(ERI)颁发。


    电饭锅

    1.安全标准

    国内的电饭锅安全标准为GB 4706.19-2008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》,该标准等同采用IEC 60335-2-15:2005,与GB 4706.1-2005配合使用

    2.与国际标准的差异

    IEC 60335-2-15: 2012(Ed6.0)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-15部分:液体加热器的特殊要求》为IEC最新版液体加热器标准,包含了对电饭锅的要求

    3.出口标准

    电饭锅出口时需要符合目标市场的相关标准和认证要求。例如,出口到美国需要符合UL标准,出口到欧洲需要符合CE认证要求


    通用要求
    申报要素:出口时需要准确申报货物品名、用途、加热原理、品牌、型号等信息
    包装和标签:确保产品的包装和标签符合目标国家或地区的要求,包装应具备足够的保护性能,以防止损坏或泄漏,标签上应包含关键信息,如产品名称、型号、规格等
    合规文件:根据目标国家或地区的要求,准备必要的合规文件,如技术规范、安全数据表、质量证书、产品检验和测试报告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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